建商開起房仲 透露出什麼訊息?

建商不只蓋房子,現在還能當起房市?

近來,國內某建商宣布將開設房仲據點,引起市場熱議。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指出,建商兼作房仲並非國內首例,過去已有前例出現;各個建商搞起房仲的原因雖各有不同,但這個現象背後,其實隱含一個重大危機。

按以往建商兼作房仲例子來看,通常建商成立的房仲店頭,主要是仲介自家旗下建案餘屋。
這種作法有幾個優點,第一是可以省去餘屋銷售的問題。
通常建案賣到僅剩少量餘屋時,代銷承接銷售的意願不高;如果餘屋找不到代銷賣,就只能丟給房仲賣。

對建商來說,付給房仲的佣金%數通常比代銷高,所以若成立房仲店頭,油水就不入外人田,自己賣的房子自己賺,不啻是個好方式。
但這同樣會帶來問題,因為有房仲部門,就要花人力成本,假如餘屋不多、業務量少的話,就難撐起房仲部門。

有的人會認為,建商兼作房仲,其實不見得只賣自家建案的餘屋,也可以承作民間一般房屋買賣仲介啊。
確實沒錯,但實務上並不容易,因為坊間仲介品牌多、市場飽合,新品牌房仲生存空間少,而且建商出身的房仲,在銷售思維上比較偏向代銷,不如一般仲介那麼接地氣,在發展上較為受限。

既然有這些缺點,為什麼還是有建商願意兼作房仲呢?

有一個很大的可能,那就是「手上的餘屋數量太多了」

當建商手上餘屋量太多,多到一定的程度時,就能夠撐起一、二家,甚至數家房仲店頭。否則,如果餘屋量只有數十間的話,建商兼作房仲根本沒什麼經濟效益。

換言之,當建商兼作房仲,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從好的層面看,將會擴張業務版圖、增加營收;從壞的方面看,其實透露出建商手上存貨量可能偏高,銷售壓力並不低。 

轉自 住展房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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