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傳土地竟劃歸公墓 新北市府挨批「和流氓沒兩樣」

「我們家的土地竟住別人的祖先!」一位郭姓婦人家族祖傳一筆4800坪土地,不但被劃歸公墓,族人無權使用,還要繳地價稅;她要求政府徵收土地或給付租金,得到的回覆竟是「法院見」,讓她痛批新北市府佔地蓋陰宅,「和流氓沒兩樣!」新北市殯葬處回應,該地係民眾私捐,日據時代就是公墓,建議郭女循行政救濟。
郭女盼新北市府能徵收該地或給付租金補償,得到的竟是提告法院的回覆(小圖,郭女提供)。林琨凱攝

指控新北市政府佔地的婦人郭麗卿(49歲),帶著記者來到三芝,其家族擁有4800坪土地就冒出一座座墳頭,還標示「三芝第二公墓」;郭女家族名下的「新小基隆段藩社後小段38地號」就在其中,而她擁有其中400坪土地。「現在全被新北市府『無償使用』作公墓。」郭婦表示,土地是祖父流傳下來的,她跟父親分別於1993年、2003年辦理繼承,新北市府皆未告知該地是公墓,直到2016年地政局進行土地分配對照清冊時,她到場才發現竟然是三芝第二公墓。 

還要繳地價稅

郭婦說,「租用6平方公尺、6年為1期的墓地,新北市府向市民收8000元、向外縣市民眾收3.2萬元,市府佔地蓋陰宅,他們沒有錢拿、沒權使用就算了,家族其他人因繼承時間不一,部分族人還要繳地價稅,最多1年要繳5265元;另一塊200坪地由家族5人平分,平均每人繳600多元。」
郭婦控訴,新北市府從未向地主徵詢土地提供,也未表達徵收或是給付公墓使用租金,就無償使用私人土地做公墓,非常不合理,想向政府討回公道。郭婦表示,繼承土地的郭姓家族地主有20多位,想整筆土地一起告,還須找齊共同持分所有人,光裁判費就要50萬元,提告難度相當大。此外,她也擔心將來繼承人恐怕需付上龐大遺產稅。她已向殯葬處、行政院、內政部與監察院等單位反映,訴求能徵收或給付租金,最後都僅得到「法院見」回覆。 
郭女繼承新北市三芝的家族土地,清冊後才發現是公墓地。林琨凱攝

屬於持分繼承

對於郭婦訴求,新北市殯葬處表示,該地日據時代即為公墓,過去《三芝鄉志》也記載公墓土地為民眾私捐,政府並非無權使用該地,對於郭女提出徵收或收取租用費要求,建議循行政救濟提出訴訟,交給司法判決。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接受陳情協調,財政局稅捐處於去年開始讓地主免繳地價稅,但郭女想提告爭取徵收或給付租金權益相當困難,因該地是持分繼承,無法劃分地主擁有哪塊地,如果地主想就個人繼承部分提告,需花極大心思辦理土地分割,對一般民眾實在有難度。
鄭宇恩批評,「公部門就是在擺爛!」有些地主已去世,想找齊地主共同提告絕非易事;即便不見得具法律效力的《三芝鄉志》記載為民眾私捐,政府也應辦理土地登記,現在讓郭女繼承又無土地使用權,是行政怠惰。 
轉自 蘋果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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