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代書房產週報】買房加註「解約條款」就無敵❓小心這不是免死金牌🛡️
【楊代書房產週報】買房加註「解約條款」就無敵❓小心這不是免死金牌🛡️週二早安,我是楊代書。
昨天看到首購族因為限貸令賠掉20萬的新聞,引起很大迴響。很多朋友問:
「楊代書,那我是不是只要在合約寫上『貸款不足自動解約』,就絕對安全了?」
🔥 專業代書必須說實話:這條款是有「除外責任」的‼️
在實務操作上,這條款的適用有兩個大前提:
1️⃣ 賣方(建商/屋主):
有權「不接受」 買賣是雙方合意。
在房市熱絡時,賣方聽到你要加這條,通常直接回:「那我不賣了,下一位!」所以這條款本身就是談判的籌碼,而非你的天生權利。
2️⃣ 失敗原因不能是「你的錯」 :
依據《民法》精神,若條件成就是因當事人惡意促成,或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是無法主張免責的。
❌ 【買方責任,訂金照賠】:
一、信用瑕疵:信用卡遲繳、強制停卡、學貸未繳。
二、資金問題:自備款來源不明(如大量現金突然存入),導致銀行懷疑洗錢而拒貸。
三、惡意行為:故意不提供資料給銀行。
✅ 【非買方責任,條款才啟動】:
一、收支比問題:信用良好,但銀行認定收入負債比過高。
二、政策因素:央行限貸令、銀行水位已滿。
💡 楊代書建議:簽約前,請先做兩件事:
一、找尋專業信任之地政士,協助確認銀行估價及相關條件(是否為短期買賣?是否有私人借貸等等)
二、確認頭期款來源,且已在戶頭停留一段時間(至少半年)先做好功課,再來談條款,才是對自己負責的表現。
🏠 宏國地政|易丞地政
📞 電話:06-2582589
📮 地址:台南市北區文賢路1080巷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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