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毫不猶豫直接匯500萬到小孩戶頭幫忙買房的父母,在楊代書眼裡不是什麼慈父慈母,在國稅局眼裡才是年度最佳的VIP贊助商。

 

霸氣匯500萬幫小孩買房?國稅局在背後笑著說謝謝老闆!


昨天有位爸爸跑來找楊代書,氣急敗壞地說他只是贊助兒子買新房的頭期款,直接去銀行匯了500萬到兒子的戶頭,結果居然收到國稅局通知,要補繳25萬多的贈與稅。


他問我:「我自己賺的錢給兒子買房,政府憑什麼抽稅?」


楊代書告訴大家,給小孩錢就像是「吃吃到飽」,你慢慢拿、分次拿,老闆不會管你;但如果你一次拿一個大臉盆去裝滿滿的食物,老闆絕對會跟你收浪費食物的罰金。


台灣稅法規定,每個人一年只有「244萬」的免稅額。你一次匯500萬,超過的256萬就要被抽10%的稅。


其實這筆稅金完全可以合法省下來!你只要把錢「切開來」給:

爸爸匯244萬,媽媽也匯244萬,這樣加起來488萬,一毛稅都不用繳。

如果金額更大,你可以利用「跨年大法」,12月底匯一次,隔年1月初再匯一次,父母兩人短短兩個月最高可以合法免稅給出976萬!


愛小孩也要懂得遊戲規則,別讓你的霸氣變成國稅局的業績。


你身邊有準備幫小孩付頭期款的長輩嗎?趕快分享給他們,幫他們守住這筆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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