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代書觀點】繼承農地一定要「綁在一起」❓ 法院判決:可以分割,各自單獨所有‼️

 

【楊代書觀點】繼承農地一定要「綁在一起」❓
法院判決:可以分割,各自單獨所有‼️

週四早安,我是楊代書。
家裡有傳承下來的農地,往往是兄弟姊妹感情破裂的導火線。 「大哥想賣、二哥想種田、小妹想蓋農舍...」 
偏偏《農發條例》規定,農地分割最小面積要 0.25 公頃(約 756 坪),如果面積不夠大,大家就只能被迫「共有」,誰也動不了。

📢 那為什麼法院判可以分割呢❓

💡 關鍵知識點:
雖然原則上農地不能細分,但法規有「例外條款」‼️
如果是「農發條例修正前」就屬於共有的耕地,在繼承發生後,「得分割為單獨所有」,而且不受 0.25 公頃面積的限制‼️

🔍 這個判決的意義:
法院確認了,為了讓土地能有效利用,不該讓繼承人陷入無限期的共有僵局。
只要符合特定條件(例如:取得時間點),透過訴訟分割,您可以合法地把「持分」變成「獨立的權狀」!

👨‍💼 楊代書的建議:共有土地是資產的毒藥‼️
如果您也卡在「共有農地」的泥沼裡,別急著放棄。帶著您的土地謄本來找我,讓我幫您確認是否符合「分割例外」,幫您爭取產權獨立自由!

🏠 宏國地政|易丞地政 
📞 電話:06-2582589 
📮 地址:台南市北區文賢路1080巷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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