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臺能否加蓋遮雨棚?
(圖片提供/House123)
一、露台價值都一樣嗎?
許多人都喜歡露台戶,不過,不是每個露台價值都一樣喔!
早期的露台有些有登記(屬於「附屬建物」),但後來的露台屬於「公設」,只是「約定」給某一戶「專用」,沒有登記坪數。
此外,一般來說,高樓層的露台不管是景觀或是隱密性,都比低樓層來得好,也比較不用擔心,樓上住戶不小心丟垃圾或丟煙蒂的問題,所以,大部分建案的高樓層露台戶,通常都是最後的精華保留戶,價格也特別貴!
二、露台可以加蓋遮雨棚嗎?
由於「露台」沒有屋頂,就是一個「露天」的狀態,所以,常見的問題是:露台既然約定給我「專用」,買了以後,可不可以自己加蓋遮雨棚呢?
首先,如果買的露台沒有登記,基本上就是屬於「公設」,只是約定給你專用。
所以,如果想要加蓋採光罩、遮雨棚、花架這些,就必須要經過住戶大會同意才可以。
此外,取得同意以後,加蓋面積必須低於露台的 3 分之 1 ,而且,和這一戶其他的凸窗採光罩或遮雨棚,合計必須在 9 坪以內,而且只能有上面罩子或雨棚,不能有牆。
如果加蓋面積有超過,或是自己加了牆體,都是屬於「即報即拆」的違建喔!
三、已經加蓋好的露台要注意什麼?
如果你看上的房子是露台戶,而且已經加蓋完成了,怎麼辦?除非它座落於台北市、是有產權的露台、而且是民國 95 年以前就已經完成的加蓋(三個條件缺一不可),才有機會用「既有違建」列管,不然,未來如有被檢舉,風險仍是由新屋主必須承擔。
看露台戶時,不要被加蓋的裝潢吸引,因為它有可能都是「即報即拆」的違建喔!
轉自 https://hhh.com.tw/columns/detail/584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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