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罰了!!台南預售案違規 遭重罰150萬!!!

真的開罰了!台南預售案違規 遭重罰150萬

🌟台南市政府接獲檢舉,「平實苑」預售屋建案未申報備查即銷售,調查後依法開罰150萬元,創下目前單筆最高金額紀錄。

🔥市府也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一律嚴查嚴辦!

🌟依照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第三項第二點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一、金融機構、權利人、義務人、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違反第四十七條第六項或第四十七條之三第三項及第四項準用第四十七條第六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
二、違反第四十七條之三第一項規定,未於銷售前以書面將預售屋坐落基地、建案名稱、銷售地點、期間、戶(棟)數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備查。

🌟此次台南市政府,真的動大刀🔪採最高之罰鍰$150,000來計算,共計150萬元‼️


據了解,經過市府調查,「平實苑」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未依規定向地政局申報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即於馬路架設廣告看板,並有收受定金簽訂預約單之實,另外預約單約定逾期簽約視為取消訂購並沒收定金、定金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等內容,未依民法規定依可歸責性約定定金處理方式,該約定較民法規定更不利於買受人者,屬約定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之事項,確已違反平均地權條例。

▼民眾檢舉,台南一處預售屋違規銷售。(示意圖/pixabay)

台南市地政局表示,對該建案不同違規事項,祭出2筆裁罰,該檢舉案,舉證已簽訂之預約單訂購10戶,且依法預約單違規按戶(棟)數計算,故地政局依法開罰單筆150萬元罰單,創下目前單筆最高罰鍰金額紀錄;至於疑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部分,經移由工務局續處,查證未取得建造執照即銷售屬實,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也已依法開罰4萬。

市長黃偉哲則說,預售屋新制上路已有1年,南市府皆積極宣導,並與相關公會聯合、或由地政局辦理教育訓練,對於違規案件,一律嚴查嚴辦,絕不寬貸,請業者自律。

▼台南市府積極稽查預售建案。(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台南市府提供)

預售屋新制上路1年 南市裁罰11件違規

地政局長陳淑美亦呼籲業者,要注意平均地權條例對預售屋違規行為的相關罰則規範,並無改正機會,將直接裁罰後再通知改正,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並提醒消費者,政府已將預售屋資訊及契約備查情形揭露於「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地政局亦積極辦理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查核作業,並將查核結果公開揭露於地政局局網頁,購屋者可參考相關資訊慎選購屋,如購屋過程發現業者有違規情形,可檢具事證向地政局提出檢舉,共同維護交易市場安全。

地政局也說,預售屋新制施行已逾1年,對違規情形共計裁罰11件,裁罰金額累計291萬元,其中以預約單約定不利買受人事項佔最高裁罰金額比例,為4件240萬元,其次為使用之契約不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5件45萬元,其餘為未申報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備查即銷售,計2件6萬元。

參酌自  真的開罰了!台南預售案違規 遭重罰150萬|東森新聞 (ebc.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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