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的定義是甚麼?長輩在家中自然過世算凶宅嗎?
實務上對凶宅之認定,係依內政部97年7月24日內授中辦字第0970048190號函釋:
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而死亡(不包括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
及在專有部分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
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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