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教會我們的事~夫妻財產制度判別。

 近期新聞報得沸沸揚揚的王力宏事件,

我們從中可以發現幾個特殊的地方,來讓粉絲們除了追王力宏之外,也可以對於自身現在或未來婚姻協議內容、節稅規劃來做打算。

首先,兩願結婚時,其財產有分為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以下來介紹兩者之區別為何:

1、婚前財產:有以下兩種不同情形,皆為婚前財產。

(1) 顧名思義為夫妻結婚前之財產,為其各自所有。

(2) 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其他財產制時,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2、婚後財產:有以下三種不同情形,皆為婚後財產。

(1) 夫妻婚後獲得之財產為婚後財產。

(2) 不能證明財產為婚前或婚後財產,推定為婚後財產。

(3)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或利息,視為婚後財產。

如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依照我國法律規定,結婚時可由雙方協議定其婚姻財產制度,如無協議則適用法定財產制。

以下,介紹我國的婚姻財產制度:

一、法定財產制:

1.法源及特色:民法第1017條: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 婚前財產:

(1)結婚前各自取得的部分。
(2)如果夫妻原來用約定財產制,但在婚姻中改用法定財產制,改用前「各自所有的或登記在各自名下的財產」視為夫或妻的婚前財產。

  • 婚後財產:

(1)夫妻結婚後取得的財產。
(2)不能證明是婚前或婚後財產時,視為婚後財產。
(3)不能證明是夫或妻所有的財產,視為夫妻共有財產。

2.財產所有權:無論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都屬於取得或登記名義的夫或妻所有,但不能證明是夫或妻所有的婚後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3.管理權與管理費用:各自管理、各自負擔

4.使用及收益權:各自使用、收益

5.處分權:各自處分

6.債務清償責任:自己的債務自己負責清償;如果夫妻某一方有用自己的財產幫對方還債時,不論是「夫幫妻還」或「妻幫夫還」,都可以請對方償還。

7.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由夫妻各自依照自己的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下去分擔。 但依照民法第1018-1條規定:夫妻除了家庭生活費用外,得協議一定數額的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自由處分金)。

8.財產制變更:

雙方同意,婚前婚後都可改用約定財產制。

二、約定財產制:又分為分別財產制及共同財產制。

(一) 分別財產制:

1.法源及特色:民法第1044條:分別財產,夫妻各保有其財產的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自己的錢自己管,比較不會有金錢上的糾紛。

2.財產所有權:各自擁有

3.管理權與管理費用:各自管理、各自負擔

4.使用及收益權:各自使用、收益

5.處分權:各自處分

6.債務清償責任:自己的債務應該各自負責清償;如果夫妻某一方有用自己的財產幫對方還債時,不論是「夫幫妻還」或「妻幫夫還」,都可以請對方償還。

7.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由夫妻各自依照自己的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下去分擔。

8.財產制變更:雙方同意,婚前婚後都可「廢除分別財產制」,改用其他種約定財產制,如果沒有指明要哪種,就直接適用法定財產制。

(二) 共同財產制:

1.法源及特色:民法第1031條:夫妻之間的財產及所得,除了「特有財產」外,其餘都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擁有。

  • 共同財產:

(1)特有財產以外的夫妻財產及所得,通通合併為共同財產。
(2)夫妻也可以約定,只把勞力所得的薪資、工資、紅利、獎金及其他與勞力所得有關的收入,當作共同財產(所得共同財產制)。

  • 特有財產:

(1)專供夫或妻的個人專屬使用物品。
(2)夫或妻個人職業上必須要用到的物品。
(3)夫或妻個人收到的贈品,有經過贈與人用書面聲明這個是專屬夫或妻的特有財產。

2.財產所有權:

  • 共同財產:共同擁有
  • 特有財產:各自擁有

3.管理權與管理費用:

  • 共同財產:可共同管理或約定由一方管理,但管理費用由共同財產負擔
  • 特有財產:各自管理、各自負擔

4.使用及收益權:

  • 共同財產:共同使用、收益
  • 特有財產:各自使用、收益

5.處分權:

  • 共同財產:共同決定,某一方要處分時,要經另一方同意
  • 特有財產:各自處分

6.債務清償責任:

  1. 共同財產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夫或妻某方用自己的特有財產償還共同財產債務,可以請求補償;如果用共同財產還夫或妻的特有財產債務,也可以請求補償。
  2. 特有財產債務:由夫或妻自己的特有財產清償。如果夫妻某一方有用自己的財產幫對方還債時,不論是「夫幫妻還」或「妻幫夫還」,都可以請對方償還。

7.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由夫妻各自依照自己的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下去分擔。

8.財產制變更:雙方同意,婚前婚後都可「廢除共同財產制」,改用其他種約定財產制,如果沒有指明要哪種,就直接適用法定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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