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節稅!一步驟善用自住宅優惠!

 分別設籍就能合法節省地價稅!

依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的親屬中,僅一處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如果有成年的子女、祖父母、父母,甚至岳父母等直系親屬,只要其中一人辦好戶籍登記,就可以同時有兩處以上的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

聰明節稅動作要快,今年地價稅在11月1日開徵,民眾需在前40日,今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就只能在下次申報地價稅時,才能開始享受優惠稅率。

如果家中人口無法同時在多處設籍,財政部建議,可以選擇總地價最高的地點設立戶籍,將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最大化。

此外,一般地價稅率是10‰到55‰,採累進方式課徵,自用宅用地稅率則僅有2‰,相差懸殊,民眾同樣需在9月22日前確認適用稅率,避免因疏忽飛來橫「稅」。



轉自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485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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