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搞懂 地上權住宅!

房價節節高漲,一直是年輕人最關心和最不滿的問題。
為了解決高房價,政府大力推動不少住宅政策,加上大面積國有地禁售後,各建商競相爭逐地上權標案,地上權住宅成了購屋新選擇。
轉自 蘋果地產

樹德科技大學建築研究所副教授李彥頤指出,目前社會上住宅類型有3種,分為所有權住宅、地上權住宅及使用權住宅。

1、所有權住宅:建設公司購買土地興建房屋出售。民眾向建設公司購屋後,土地擁有所有權,房屋也擁有所有權。

2、地上權住宅:建設公司向政府標得地上權土地後,興建房屋出售。民眾向建設公司購屋後,土地是國家的,對土地僅擁有地上權而無所有權,對建物則擁有所有權。

3、使用權住宅:建設公司向政府標得土地之地上權,但政府規定地上權不得分割移轉。
建設公司興建房屋後,土地的地上權及建物所有權仍屬該建設公司所有,換言之,房屋是登記在建商名下,買方僅擁有使用權,只能拿到建商給予的購買憑證,包括房屋貸款的借款人都是建商轉貸,貸款利率較高,且社區管委會並無法律保障。
樹德科技大學 建築研究所副教授 李彥頤

地上權趨勢 政策逐步調整

由於立法院2011年三讀通過國有財產法修正案,禁止標售500坪以上國有及公有土地,並於2012年初公告施行。目前大面積國有及公有土地,只能採地上權、或BOT招標,地上權住宅開始在全台遍地開花。

關於地上權住宅的特色,可分為5大優勢:
1、土地成本回饋給買方,可以用市價的6~7折購買到屬於自己的房子,遠低於周邊房價,卻同樣可以享有精華區的生活機能。

2、若地上權期限為70年,若在30歲時購買地上權住宅,可以住到100歲,其實相當划算。

3、地上權住宅位於精華地段,一旦房市多頭時,所有權住宅房價上漲,地上權住宅房價亦會跟著上漲,房屋若因通膨也有機會可以獲得重估增值,日後住了一段時間、存到一桶金的民眾也可以換屋,且還擁有不必繳交地價稅、轉售時不必繳交土地增值稅等優點。

4、而政府標售地上權土地,除活化政府土地資產、有每年地租收入外,期初有權利金收入,並可導入民間的資金與效率興建住宅,創造政府、開發商、民眾三贏,更具經濟效率。

5、至於未來一旦地上權期限屆滿後,李彥頤分析有2種選擇,如果建物不堪用,由建設公司收回房地,拆除建物後再把土地還給政府。如果建物堪用,住戶可委託建商用申請的方式向政府續租,繼續使用,土地可循環利用,市容也能改善。

要注意的是,由於建商標地時會與國產署簽訂「無償委託管理契約」,負責地上權存續時間相關管理事宜,建議選擇品牌建商,未來管理較有保障。

政府應協助解決地租貸款


雖然地上權住宅可以解決高房價的社會問題,但地上權住宅不等於社會住宅、青年住宅,地上權住宅需設定每坪造價成本,也有一定比例的公設比,不論是物業服務、休閒設施都有完整規劃,可解決年輕人、首購族買不起房的購屋困擾。惟下列2項問題,政府應協助解決:

其一,地租問題:一般自用所有權住宅的地價稅為申報地價0.2%。地上權住宅,雖無地價稅,但每年需支付地租給政府,地租一般為申報地價的2.5%另1%隨公告地價逐年浮動。由此可知,地上權住宅的地租,遠高於所有權住宅的地價稅。
就租稅而言,政府有所有權,就收「租」;政府無所有權,就收「稅」。政府對收租與收稅應等同看待。因此建議地上權住宅如作自用住宅使用,政府所收的地租應比照一般自用所有權住宅所收的地價稅。

其二,貸款問題:地上權住宅的購屋貸款,有的銀行不承作,有的銀行雖願承作但貸款利率偏高。因此,建議政府指定公股銀行承作地上權住宅貸款,並對年輕人採優惠利率,以為照顧。

地上權Q&A

Q1.地上權住宅保值嗎?

雖然地上權有一定使用年限,但目前為止還未發生到期案例,並且無行情跌落個案,以實價登錄及仲介平台售價來看,目前轉手價格反而比當初購入價格更高。

Q2.市場轉手性較差?

地上權跟使用權不一樣,可分割移轉的地上權是可以轉售的,一開始購入的價格不僅是市場行情的6~7成,如果未來轉售時,周邊房價上漲,也能享一定漲幅。

Q3.每年需繳交地租,萬一政府公告地價大漲?

如同一般房屋需要繳交地價稅,因為地上權等於是跟政府承租土地,所以需要繳交租金,地價調漲也等於租金上漲,本身價值也相對水漲船高。^p而2016年以後,政府將地租金額改採「部分固定、部分浮動」的計算方式,也就是以「決標當年公告地價的2.5%+往後調整的公告地價1%」,減少地租在公告地價調整時的負擔。

Q4.房子有土地才有價值嗎?

經主計處統計,5樓以下公寓屋齡超過34年者,台北市超過34萬戶、新北市更達41萬戶,這75萬戶將面臨賣屋價格換不到全新的房子。^p地上權將會是未來趨勢,隨著政府政策持續打房,持有自有住宅也未必是好事,相對隨地租法改善,地上權的居住負擔相對減少許多。

Q5.購買地上權可以轉賣轉租嗎?

可以轉售與轉租
與一般房屋相同,移轉該建物使用權利
權利受讓人之分期付款條件,原則上以第一手權利受讓條件為主,但仍以權利受讓人本身財務條件為最終建設公司核准分期之條件

Q6.購買地上權產品好處有哪些?

各區域房價,單價與總價均高
地上權產品定位總價適中,入手容易
買得起、付得起,生活品質有保障
高房價時代,居住市區的新思維
回歸居住基本需求

Q7.租屋與地上權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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